退休制度與勞資協議
- 退休制度
本公司依據《勞動基準法》、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等法規,訂定【退休管理辦法】;截至2024年底,選擇舊制的員工約為7.93%、選擇新制的員工約為92.07%(含保留舊制年資的員工約24.04%),2024年底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已足額,足夠給付次一年度內符合退休員工之退休金。
營運據點 |
退休制度說明 |
台灣百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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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百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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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尼百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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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勞資協議
依據「人權政策」,百和尊重各營運據點員工享有組織或加入工會的自由,並提供勞資溝通機制確保勞資關係和諧。台灣百和目前未成立工會,亦無簽訂團體協約,以勞資會議為溝通管道,2024年共舉辦4次勞資會議,會議內容包含勞工動態、活動、福利項目及工作環境改善等。越南百和及印尼百和皆已成立工會,越南百和團體協約每三年簽訂一次,經由全體員工意見徵詢並取得100%同意後,由工會主席代表勞方進行簽署,團體協約內容適用於全體員工;印尼百和設有兩個工會組織,目前尚未簽訂團體協約,員工權益事項則依據員工手冊進行工會協商,並就相關法規條款進行適時調整與補充。